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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员会真的认为苹果和Google过从甚密吗?

埃里克·施密特和阿瑟·莱文森是两个公司共同的董事会成员,而《克雷顿反垄断法案》的第八章中明确规定,禁止两家公司出于减少竞争的目的拥有共同的董事会成员。但是正如《纽约时报》所指出的,这条规定很少执行。即使真的存在这种情况,也很难对其进行惩罚,因为某个人可能刚刚从一家公司的董事会辞职。

关于施密特:公平交易委员会真的认为苹果和Google过从甚密吗?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最近有两家大公特别值得关注:苹果和Google。这两家公司有许多共同点──他们有共同的敌人微软、有两个共同的董事会成员。《纽约时报》报道,Google正在就反垄断问题接受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

需要指出的是,埃里克·施密特和阿瑟·莱文森是两个公司共同的董事会成员,而《克雷顿反垄断法案》的第八章中明确规定,禁止两家公司出于减少竞争的目的拥有共同的董事会成员。但是正如《纽约时报》所指出的,这条规定很少执行。即使真的存在这种情况,也很难对其进行惩罚,因为某个人可能刚刚从一家公司的董事会辞职。但有趣的是尽管如此,政府还是对其进行调查,这其中的原因很多,关键在于──两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都有施密特,而他是Google的CEO。

第一个原因是新的反垄断行政长官克里斯汀·瓦尼曾经认为Google存在垄断。去年6月,她曾经表示微软代表了上个世纪的垄断,而Google则是现在的垄断威胁所在。当她被提名反垄断行政长官后,媒体纷纷指出,尽管奥巴马总统和施密特的私交甚好,但还是采取了正确的立场。最近,施密特被任命为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委员。

第二个原因也很有趣,还是因为施密特。他多年来一直担任苹果的董事会成员,这使得两家公司最近的情况变得微妙。当苹果的董事会上讨论iPhone时,施密特需要回避,因为Google的一个Android产品和iPhone是直接竞争关系。在两家公司开始正面竞争前这种情况并不多,当时这两家公司还在iPhone程序等方面互相帮助。但是几个月前的一份报告预测Google可能会按照苹果的授意,不在自己的手机产品中包含多点触控技术。

如果公平交易委员会真的决定就此提起控诉,可能会强迫施密特离开苹果的董事会。当然,两家公司可以抗争,但是显然他离开是更好的选择。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回头看看微软,我们很难相信它在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前面两家公司的调查中没有耍什么手段。这个软件巨人在华盛顿可是关系颇深──过去就曾有过不光辉的历史。但是它真的使用了自己的影响力了吗?看起来不太像,但如果它真的想搅浑Google和苹果的话也不是不可能。这纯粹是我们的猜测。或者这也许仅仅是走走过场,告诉这两家公司尽管有施密特,但公平交易委员会一直盯着它们呢。

【本文翻译仅为外语学习及阅读目的,原文作者个人观点与译者及译言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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