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面试,怎么说呢,有点不太寻常。在答复了的邮件的当天晚上,大约22:00点左右,我第一次和迈特通了电话。这就算是电话考察了(美国公司一般会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进行电话考察——译者注)。他精彩地讲述了为什么Facebook会像现在这样成功。我真的被他说动了。由于他说他一般都工作到很晚[1],我甚至提出当晚就去面试。结果因为扎克第二天要去我家附近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于是我们约定在电报大街一家叫做“烤饼加咖喱”(Naan 'N' Curry)的印度餐馆吃午饭,并进行面试。迈特对着屋子对面的扎克喊了不到一分钟,就安排好了一切。我感觉这种公司文化挺适合自己的[2]。
我当年归扎克领导的时候,的确称马克为“扎克”(马克是名,扎克是姓的昵称——译者注)。我们经常在一起谈话,在半夜里用及时通信软件聊很多有意思的事。现在大家都叫他马克了,语调中往往还带着紧张的颤音。但本书所要传达的是Facebook的早期精神,在那个时候,他就是扎克。
迈特对于自己发展出的一套用于招聘的说辞十分得意,而他的确有理由得意。在这里我跟大家分享一下。他说,Facebook是世界上网页浏览次数除以程序员人数所得比例最高的公司。那时,Facebook有400万用户,每个月超过10亿次的访问,但只有不到十个程序员。真令人不可思议。我在系统上的更新将立即被比整个洛杉矶还多的人看到。假设每个工程师的贡献都相等的话[3],我一个人的工作量就等于每月一亿次用户访问。这实在是太疯狂了!
我很期待见到扎克。现在想起来,真奇怪我为什么事先不知道他的长相,在等着面试的时候还在猜想这个二十岁的首席执行官会长什么样。如果聪明点的话,我应该先到Facebook网站了解了解他。奇怪的是我根本没想到这一点,这正说明一个三十三岁的人对社交网络的应用有多陌生。我其实也查看了 Facebook上的内容,还研究了网站程序的设计。可我只是研究软件,却没想到真正使用它。
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庆幸扎克选择了在面试的时候问我一些技术方面的脑筋急转弯类的分析题。自恃拥有社会心理学硕士学位以及多年互联网经验,我以为自己可以飞快地理解互联网的社交应用。但我错了。
在大致了解了我的技术经验和背景以后,扎克问了他的第一个问题:只用一个临时变量来给一个列表排序。我只回答了个大概,算是过关了。也许是他问得不清楚,使得我很难回答。我感觉还没有让他在这个最重要的面试环节上对我完全满意。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决定,一个我一生里最棒的面试决定:要么翻倍,要么输光。“你再给我一道题吧?”我请求道。“好,我想可以,”他说。这次我回答的太完美了,以至于我兴奋得都记不起来问题到底是什么了。我知道他已经满意了。面试结束时,我真的很高兴能得到这样一个机会,从而有可能会改变很多人的生活。
几天后我收到了聘书的传真。我当时就签了。那一天是2005年5月5日。又过了几天,我已经开始熬夜工作,读代码,同时了结在LookSmart的事。我的兴奋是很自然的:编写Facebook是我能从事的最激动人心的事业,为什么不早点开始呢?
我就是这样加入Facebook队伍的。等我描述了在公司第一个办公地点的生活后,我会告诉你其他人是怎么进来的,希望籍此帮助你找到自己梦想中的创业公司。
现在的Facebook在斯坦福大学校园外的大学街[4],这是它的第二个办公地点。建筑的风格光鲜而帅气,正如想象中成功互联网公司的所在地。而我加入时的第一个办公室是在埃默森(Emerson)大街的拐角处,非常的与众不同。
[1]我想象不出有多晚。
[2]诺亚说:“很多决定都是在过道、洗手间,或其他一些随机的场合做出的。不用开会,只需找到合适的人就可以做成事。这种环境真好。”
[3]在现实生活中,任何公司里都只有一小部分工程师是最出成果的。保罗•格拉汉姆(Paul Graham)在《骇客与画家》(Hackers and Painters)(http://paulgraham.com/gh.html)一书里间接的提到了这个。在Facebook,斯考特在几个月内几乎单枪匹马地完成了所有的照片应用程序。这个应用程序占了Facebook浏览量的一大部分,是最棒的网上照片分享服务之一。
[4]诺亚说,就在-家珠饰店的上面,在那里欣赏各式各样的女人,再好不过了,而美味的三宅日式餐厅就在对面。我的回应是:诺亚不懂日本菜。但没关系,我也不懂女人。要吃好的日本菜,最好还是拐右边去趟寿司屋吧,走几个街区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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