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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最新服务条款与Flickr, Picasa, YouTube,和Twitter等服务的对比

Facebook最新服务条款引来大量口水。A. French博士就此事上Facebook对用户权利的傲慢态度发表评论,并详细的将其条款与其他常用网站条款进行对比。 原作者: Amanda L. French, 英国文学博士,歌词作家, 科技迷。

[原作] Amanda L. French - http://amandafrench.net

[译文] coolnalu - http://kunalu.com

根据作者授权,译文与原文都以创作共用许可发表。

本文链接:[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coolnalu/29398]

2009年2月16日 – 2:28 pm

随着今天网民对Facebook新修改的服务条款的愤怒达到极点,我认为我应该简要的将其服务条款中用户上传内容的部分与其他人际网络站点做个对比,以事实来验证所谓的愤怒是不是合理的例如上次网民千夫所指布什的robots.txt文件好像并不太合乎情理,而我却帮助散播了此事,有些负罪感。

这次这个事件的结论? 继续愤怒下去吧。Facebook对用户上传内容表现得极为贪婪和傲慢。以下是我的详细分点讨论:

  1. Facebook显然想在你把你的东西从网站上删除后依然维持他们对用户内容拥有的全部权利;他们从条款上移除了原有的几行“用户内容删除后他们对用户上传内容的权利将终止。” 没有别的网站,至少我这里要比较的那些,能想到做这样的事情; 大多情况下他们特别指出,他们对用户上传内容的权利将于用户删除内容或删除帐号之时结束。
  2. 第二个变动最要命:Facebook声称,一旦你在你的网页上放上“到Facebook上分享”字样的链接,他们就可以任意处置你网页里的内容。尽我所知,这个条款令人难以置信并且绝无仅有。用户可以在Facebook里剪贴指向到你网页的链接,但如果你想帮用户省几个键盘操作而在你的网页上放上“到Facebook上分享”的链接或者类似功能的插件,Facebook就会声称获得了你一系列模糊的授权。我不想被Facebook算在内。
  3. 其他网站在服务条款里指出,你仍然拥有你的内容:Facebook刻意没有提到这一细微的事实。 Facebook也忽略提醒用户上传内容的同时也授权了其他用户使用你的内容 — 而拿YouTube来说,就明确说明了除了YouTube以外,其他用户也有权使用,传播你上传的视频。总体来说其他网站的服务条款措辞听起来更像在帮助你。

让我们看看其他热门用户生成内容网站关于自己对用户内容所拥有的权利是怎么说的:

MySpace对用户内容声称的权利

6.1 MySpace不会对您在MySpace或通过MySpace服务张贴的任何文字,文件,图像,照片,视频,声音,音乐作品,著作,应用程序,或任何其他材料(统称“内容”) 要求拥有所有权。您的内容上传到MySpace的服务后,您将继续保留您对您的内容可能享有的权利,但您的权利将受到在此陈述的有限许可的制约。 若您在MySpace或通过Myspace服务展示或发表("张贴")任何内容, 您将特此授权MySpace在有限许可下在MySpace上或通过MySpace服务使用,修改,删除,添加,公开演示,公开陈列,复制,以及传播上指内容,包括以任何媒体格式或通过任何媒介渠道无限制的传播部分或全部MySpace网站,但被标识“隐私”的内容将被排除在外,此类内容MySpace不会在MySpace网站之外传播。此项有限许可并不授权MySpace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在MySpace服务业务以外发布您的内容。当您从MySpace网站删除您的内容,我们在切实可行时间内内尽快停止传播,同时到传播停止时,此项许可将终止。如果在我们在MySpace网站以外发布了您的内容以后,您将隐私设置更改为“隐私”,我们将在您修改设置后切实可行的时间内尽快在MySpace网站外部停止发布这种“隐私”的内容。

6.2 您对MySpace授权是非独家的 (意思是您可以自由的对MySpace以外的任何其他人进行授权),无费用的和版税豁免的(意味着MySpace是不需要对您付费而使用您在MySpace的服务上张贴的内容),可二次授权的(意味着MySpace能够通过其子公司,分包商和其他合作伙伴,如互联网内容传递网络和无线运营商提供MySpace服务)以及全球化的(因为互联网和MySpace的服务业务范围是全球性的) 。

如你所见,MySpace授予自己了一份有限的许可并且详细阐述了具体的限制。我认为MySpace在上面第二段里详述背后的流程上解释的非常不错。 可能MySpace上处于平均年龄(13岁)的人还需要些帮助才能读懂,但能让人理解的用语值得褒奖。另外对他们为什么需要二次授权加上的解释也非常漂亮。我确定如果他们试图对用于其他目的用户内容二次授权,他们会被自己的服务条款绊一下子。

Yahoo!对Flickr用户内容声称的权利

Yahoo!不会对您直接提交的或者允许Yahoo!服务纳入的内容声称所有权。 然而,对于您直接提交或者允许Yahoo!公共板块纳入的内容,您将在适用的情况下自动授予Yahoo!以下全球性的,免版税的,以及非独家的单项或多项许可:

对于您直接提交到或者允许Yahoo!群组以外的Yahoo!服务纳入公众板块的照片,图形,音频或视频,Yahoo!将获得许可在Yahoo!的服务中按照上指各类内容被提交或允许纳入时用户的初衷,使用,传播,复制,修改,改编,公开表演和公开展示上指各类内容。该许可在您选择继续允许Yahoo!服务纳入相应内容期间持续有效;并且在您或者Yahoo!删除上指内容的同时该项许可将会自动终止。

Yahoo!特别地将其群组服务和其他服务诸如Flickr等加以区分,但这点我们并不用有所顾忌,(Yahoo!在群组服务保留的权利比在Flickr上的还少)。他们开篇先提到用户内容不属于他们,下一步又继续阐明他们只会根据用户上传内容时的意愿复制内容。换句话说,在我看来,他们没有授予自己将这些内容用在自己的广告上的权利。并且按常理,这份许可到你(或他们)把内容移除时候结束。 我还检查了专业版的Flickr服务条款,上面也没有什么额外的条款,松了口气。 Flickr的用户很容易就可以将自己的照片标识为创作共用,我非常欣赏这个做法,但说实话我不知道我的照片有没有标识为创作共用, 得看看。

Google对Picasa用户内容声称的权利

谷歌不对您在或通过Picasa网络相册提交,张贴或显示的任何内容生成所有权或控制权您或第三方授权者在合理的范围内依然持有您在或通过Picasa网络相册提交,张贴,或者显示的任何内容中的相关专利,商标以及版权等权益;您亦有责任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护这些权利。 若您在或通过Picasa网络相册提交,张贴或显示内容,您授予谷歌全球性的,非独家性的,和免版税的许可,以展示,发布和推广谷歌的服务的目的,通过Picasa网络相册复制,改编,发布及发表上指内容;包括Picasa网络相册提供的RSS或其他内容资讯服务,以及其他谷歌服务。 此外,若您以向广大公众开放的目的提交,张贴或展示内容,您授予谷歌全球性的,非独家性的,免版税的许可,以展示,传播和推广谷歌的服务的目的,复制,改编,传播及发表上指内容。当上指内容从Picasa网络相册删除后,谷歌将在商业上合理的期限内终止对此许可的使用。

听起来蛮合理的。我并不太介意他们在他们的广告里使用我的东西,但是这个所谓的“其他谷歌服务”可能很快涵盖世界上每一个可以想到的服务。他们也会在您的内容下线之后终止许可。

YouTube对用户内容声称的权利

为明确起见,您保留您所有用户提交内容的所有权然而,通过在YouTube上提交用户内容,您特此授予YouTube全球性的,非独家的,免版税的,可二次授权的以及可转让的许可,在YouTube和YouTube的(及其继承者'和联营公司'的)服务上,包括无限制的为促进和传播部分或全部YouTube网站(和由此衍生的服务)以任何媒体格式和通过任何媒介渠道使用,复制,传播,制作衍生作品,展示,和演示用户提交内容。您还特此授予每个YouTube网站的用户非独家的许可,在网站功能允许以及遵守本服务条款的条件下,访问您的用户提交内容,以及通过网站使用,复制,传播,展示和演示上指用户提交内容。您的上述授权将在您从YouTube网站上移除或删除您的用户影片后商业上合理的期限内终止。但是您须理解并同意,YouTube可能会在用户提价内容被移除或删除后保留服务器的副本;但YouTube不会展示,传播或演示被移除的内容。您的上述授权在用户附注里是永久的和不可撤销的。

我非常欣赏这些一开头就阐明“你保留所有的所有权”的段落。另外注意YouTube网站指明了“您特此授予每个YouTube网站的用户”某些权利。这给建立用户群体提供了便利不错。下一步允许用户们把视频的创作共用许可放在简介之外,可以不? 谢谢。

LinkedIn对用户内容声称的权利

许可与您的提交内容保证书: 您不需要向我们提交任何内容,但是如果您选择提交特定内容(包括任何用户生成内容,观点,概念,技巧和数据),你必须授权并且实际上签订此协议授予我们非独家的,不可撤销的,全球性的,永久的,无限的,可指定的,可二次授权的,费用两清的和免版税的复制,制作衍生作品,改善,传播,发表,删除,保留,添加,使用,商业化,以及以任何已知或今后发现的方式处理您提交给我们的任何内容,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同意,通知和/或对您或任何第三方的补偿。

LinkedIn的是我之前总结里的一个例外:它对有关用户内容权利上的语气与Facebook一样强烈,甚至尤甚之。但区别是,LinkedIn用户不上传图片和视频;大部分的用户贡献内容是用户资料而已(如我的工作,我在哪上学) 。用户通常不介意这些信息被传播。此外,你也可以看出LinkedIn顾及的主要是是用户提交的改进建议(“想法,概念,技术”) -尽管如此,还是建议LinkedIn考虑修改条例。

Twitter对用户内容声称的权利

1.1 我们不对您向我们提供的任何材料声称知识产权。您的个人资料和上传的材料依然属于您。您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删除您的帐号移除您的资料。此操作也将在系统内移除任何您曾储存在系统里的文字和图像。

2.2 我们鼓励用户将自己创作贡献到公共领域或考虑渐进性设立条款。

这不是太爽了么当然,用户唯一贡献给Twitter的不过是他们短短140个字符的tweets(本意唧喳),再加上一两个个人资料图片 - 例如这些条款不涉及你贴到TwitPic(第三方Twitter的扩展服务)上的内容。但是,Twitter希望你知道你的东西是你的,并且它希望能将你的东西与别的用户分享。Twitter没有为自己宣传活动保留使用你的Tweets的权利 - Twitter有做自我推销吗?他们几乎不用; 纽约时报最近实在给了他们足够篇幅的报道。

Facebook对用户内容声称的权利

您在此授予Facebook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非独家的,可转让的,无费用的,全球授权的(包括二次授权的权利) ,(一)使用,复制,发表,输出媒体流,存储,保留,公开演示或展示,传输,扫描,重整格式,修改,编辑,调整,翻译,摘录,改编,制作衍生作品并传播(通过多层次), 您(1)张贴到或与Facebook关联的服务和未来发展服务上的任何用户内容,并仅受您隐私设置的影响(2)允许某用户张贴到Facebook上的用户内容,包括通过在您的网站上提供共享连接; (二) 在与Facebook关联的服务或未来发展服务上,以任何用途使用您的姓名,肖像和形象,包括商业或广告用途,以及上述条款中的(1),(2)所述的用途。

嗯,所以我把Facebook的图标从我的WordPress社交插件里移除了。我这里所有的内容都有创作共用许可,所以我本来就已经让包括Facebook的每个人以“非商业”的宗旨使用我的内容了;当然现在“商业”用途的创作共用许可的概念还很模糊 - 虽然他们正在努力澄清这一术语 - 但Facebook的任何使用都很可能是商业性的。我其实都不在乎所有的商业使用:如果他们想用我的资料照片显示使用Facebook的用户非常性感和漂亮,我不介意但即使我放置可以让别人在Facebook上分享内容的链接,我的博客内容也不会成为属于Facebook的“用户内容”。别再这么做了。

后记:本文发表后第二天,Facebook在舆论压力下,宣布将用户条例恢复到2008年九月的版本,同时将谨慎编辑新版服务条例。

【本文翻译仅为外语学习及阅读目的,原文作者个人观点与译者及译言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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