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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夫·巴克利:告别迷恋

卫报音乐专栏作者朱迪·罗杰斯曾经热爱杰夫·巴克利迷人的声音和他眼中的光彩,但是在这位歌者去世十年后,她发现自己已不再为他着迷了。

 

12年前,那是一个天气宜人无忧无虑的夏日午后,我第一次来到格拉斯顿伯里音乐节,并和很多人一样爱上了杰夫·巴克利。就像他的第一张专辑《恩典》中唱的那首《丁香酒》一样,我当时年轻、甜蜜,心醉神迷,他在那个关键的时刻抓住了我的心。我本来是要来听我喜欢的伊万·丹多的,但是在预定上台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我得知他不能出现在原声舞台上,因为他“精疲力尽”了,我非常伤心。我泪眼模糊地游荡,准备回到我那个热帐篷和冷罐头的住处,我路过了金字塔舞台,杰夫就在那儿——漂亮的男人,穿着米黄色衬衣,头发散落在他那完美的前额上,吉他的背带用黑色的胶带固定住,张开他那美丽的双唇,开始歌唱。从那时起,我们的罗曼史开始了。就像1995年6月面对Pulp乐队一样,我在威尔特夏的草地上丢失了大脑中重要的一部分。

 

十二年后,距离他在密西西比河神秘地死去的那个星期也已经过了十年,很多人的心中仍然保持着对杰夫·巴克利甜蜜迷乱的爱。但是我心里已经没有了。两年前《恩典》再版了,我给《歌词》杂志写了一篇充满狂喜的专辑评介,然后就开始不停地听。然后,一刻接着一刻,一首歌接着一首歌,这张专辑变得分崩离析了。我意识到杰夫·巴克利并不是我心目中塑造的那个完美形象。

 

我来一条条说吧。

 

第一,他是另类摇滚界中的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天生一副令人着迷而且多才多艺的好嗓子——这种嗓音无论是唱轻柔的情歌、古典歌剧、黑人灵歌还是摇滚都会有同样大的魅力——巴克利常常把本来是七个八度音阶的曲调强行提高到十一个,这使本来那些优美精妙的歌词都变成了一大堆充满未知可能的装饰音,而失去了微妙的度量。跳到这张专辑的同名歌曲《恩典》的结尾部分,难道这段用更严谨更有控制力的方式演唱不会变得更好听吗?

 

第二,他可不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个狂放不羁的天才。看看Youtube上杰夫·巴克利访谈的片段吧,你会发现一个非常精明强干的年轻人,令人难以想象地在乎自己的美貌和个人魅力所带来的市场效应。(看看他是怎么让自己的眼眉低垂,撅起自己漂亮的嘴唇,在镜头前面说出那些诱人的花花公子阿尔菲式的旁白吧,《恩典》十周年纪念版里的那张DVD收录了这次访谈。)这当然没什么新鲜的——摇滚乐的生命和呼吸都来自那些自我粉饰自我成就的大吹大擂的英雄人物——但是巴克利把自己塑造得像一个男性版的《六人行》里的菲比一样,在咖啡馆和小酒吧中进进出出,为那些愿意听他唱歌的人演唱,见鬼,我也被这一套迷住了。而现在我成熟了,如今我觉得这种经过精心算计的性感外表完全是骗人的。

 

第三,巴克利是一个一炮走红后劲不足的创作型歌手。没错,他写出了华美而性感的《爱人,请回到我身边》,其中关于爱情逝去的歌词“我还未成熟到可以坚持下去,但又不再像年轻人那样能轻易放弃”纯粹而完美。但是《恩典》这张专辑里同样也有歌词差到离奇磕磕绊绊令人不堪重负的《永恒的生命》。别再让我说起那些巴克利死后的遗作专辑《(草稿)我酒醉的宝贝》里面的歌了,虽然我已经因为这些歌曲是草稿而不是完成品在批评它们的时候嘴下留情了。但是有人喜欢那里的歌曲《天空垃圾场》吗?我可不觉得会有这样的人。

 

第四,他翻唱了莱纳德·科恩的《哈利路亚》,他唱的这首歌很可爱,经常被认为是他音乐成就的顶峰,证明了他在编曲方面和在演唱方面一样具有大师级的实力。但这翻唱的灵感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来自约翰·凯尔在专辑《我是你的歌迷》中的翻唱。虽然巴克利确实把这首歌带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靠着他安静克制温柔的声音表现,但我还是得说——他实在是把这本应归于原作者的功劳全都归于自己了。

 

第五,关于巴克利的传奇。没有一天不出现新的“我太悲惨了”风格的悲哀情歌,还有那些模仿他视野广阔的浪漫歌词,或者是模仿他歌剧式的发声方法结果却画虎不成反类犬,把自己的声音弄得要么滑稽可笑要么胆怯虚弱的人。没有巴克利的话酷玩乐队也不会成为今天的酷玩乐队。不过这并不是巴克利本人的错,也许我的评论太不公平了。

 

也许那第一场演唱会,在一个第一次感受到对摇滚明星偶像崇拜的巨大冲动的十几岁女孩眼里,已经树立了一个高到不可超越的标杆。巴克利做到了很多事情:他有美好的声音(特别是当他控制住自己声音的时候),有美好的脸蛋、眉目和颧骨,还非常善于推销自己。但是我总是忍不住要想,如果他没有死,现在他可能只是另一个瑞安·亚当斯——一个英俊富有魅力的创作型歌手,喜欢在歌里写一些漂亮的世相图,但是却永远无法再次让人迷恋。我也忍不住要想——到底会不会有人同意我的想法呢——每个人对杰夫·巴克利那深信不疑的热爱是不是过头了呢?

【本文翻译仅为外语学习及阅读目的,原文作者个人观点与译者及译言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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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严重不同意!
      说实话楼主你不该翻这篇文既然你不同意!
      Jeff一首哈利路亚可以将所有一切偏见打到了
      你听过这样直指心灵的声音没
      毫无疑问 作者又是个赚眼球博销量的专栏作者
      可笑她自己还曾今是Jeff的歌迷 只不过迷他的外形的脑痴儿

      1.Jeff是天生的再创造专家 任何人的歌在他嘴里会有他自己的味儿
      更不用说他很少用相同的唱法演绎自己唱过的歌曲 他的创新精神无可比拟
      2.长的帅不是他自己的错 他什么时候很在意自己的外形 我怎么都没注意到 印象中他在演唱会上都是随便的长发 T恤或存衣 还有每次都是闭着眼 用心唱歌的人才那样 懂吗?歌手唱歌最喜欢互动足 酒吧咖啡馆这种场所就是为爱音乐的人准备的。不是吗?
      3.歌词这东西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你可以说科本的歌词是一堆垃圾也有人看到了天堂 没有慧根就别学人听歌懂诗
      4.这个真的不想再说了 只想说这作者是白痴加脑残
      5.这时候她居然也知道自己不靠谱了 感情丰富的人将生活经验融入自己的歌曲创造 按作者的意思 唱歌的人最好都不需要任何感情 没有忧伤 傻大姐啊 唱腔都拿来说事儿了 真无语了

      综上所述 卫报这专栏作家是一白痴而这编辑是顶级白痴居然发了这么篇傻到极点漏洞百出牵强附会的文

      楼主本来看你挺中意的 你一好人翻了这么多JEFF的歌 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