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吉姆12、3岁的时候他似乎想要看遍所有上映的R级电影。PG-13还可以,PG和G级对他来说太小儿科了。他仅仅是因为这些电影对他来说有限制(我们这里所讨论的)还是他对电影的内容感兴趣而这些电影恰好是R级的(他的兴趣所致)?
更复杂的是,电视、电影、游戏、音乐乃至网站的分级制度是不同的。面对这么繁多的分级制度,家长们真的了解各个级别的含义嘛?
令人惊讶的是,几乎没有什么关于这些分级系统的研究,无论是关于家长们对其的理解还是孩子们的反应。但是在2003年,经历了精疲力尽的文献查阅之后,Brad Bushman和Joanne Cantor终于得以从几十篇涉及上述问题的研究中编纂出一份评估报告。
首先,他们着眼于美国家长对分级系统的理解。尽管80%的家长使用MPAA的分级系统,这一数字在电视分级上急剧下降,只有39%的家长表示他们使用这一系统。当被问到电视分级的准确含义时家长们表现的更加不如人意,只有18%的家长了解“FV”在电视分级中意味着其与暴力相关(而其准确的含义是“虚幻暴力影片”),5%的家长理解“D”表示包含性内容或讥讽的对话类节目。
关于媒体内容的分级制度主要有两大类:一种是“评估类”分级,它给出了建议的年龄(例如PG和NC-17);另一种是“内容反映”的分级(例如S代表性,V表示暴力)。Bushman和Cantor查阅的文献中有一些问到了父母更倾向于哪种分类方式,结果表明内容反映类的获得压倒性胜利。
这也有些道理,因为有的家长也许反对他们的孩子观看包含性内容的却能接受暴力内容,反之亦然。但是这其中也有另一个因素在起作用。像吉姆那样的孩子由于分级制度去观看一部电影或者玩某个游戏——看个R级电影或者玩玩M级的游戏显得很酷,很成熟,那么内容反映类的分级系统就没有相同的效果了。因此这些限制类的东西就不像“禁果”那样那么有吸引力了。
由此,Bushman和Cantor查阅了一系列新的研究,想探究一下更严格的分级制度能使一部电影更吸引孩子。整合了18个研究的数据,他们得到了如下的结果:

一个积极的效果大小表明更严的分级制度与对相应媒体的兴趣之间的关系。对于8岁以下的儿童来说其中存在这一个小小的负效果——他们对于更严格的分级制度的兴趣较小。但是对于更大一些的孩子和青少年来说,结果恰恰相反。有趣的是,对30多岁以及年龄更大的成人们来说,严格分级下的媒体对他们的吸引力又重新降低。
再进一步看这些数据会发现,这些结果完全出自男性——女性在影响效果大小上几乎为0,这就意味着如果仅就男性而言影响的结果大约是图标上显示的两倍。研究者同样发现两类分级方式下结果没有多大差异。无论是更严格的评估类媒体还是内容更强烈的媒体,对于男孩和年轻男性同样有着吸引力,媒体类型在其中不存在影响。
不管哪种方式,家长都不应该简单的看一眼分级就不赞成孩子看他们不允许的东西,实际的教育才是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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